蜂蜜加入非蜂蜜物质后不能叫蜂蜜

原来的蜂蜜国家标准是推荐性的,生产企业自愿采用,不少蜂蜜造假企业都在钻这个空子,制定了大大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,为蜂蜜造假披上了“合法”的外衣。而新蜂蜜国家标准为强制性的,各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;
蜂蜜加入非蜂蜜物质后不能叫蜂蜜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局和中国蜂产品协会等10多家部级单位和蜂产品企业,联合召开了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审定会,并一致通过将现行的蜂蜜推荐性标准修改为强制性标准,今后违法制售掺假蜂蜜的企业既要承担经济损失也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 
在此次修订的强制性新标准中,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对于蜂蜜的名称采用了与国际标准CAC一致的界定,即“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、分泌物或蜜露,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,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。”
 
除了这一定义外,新标准还列出三大“关键条文”来对蜂蜜的内涵作出具体要求。
 
据介绍,这三大关键条文具体包括:
一是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;
二是将理化指标修改分为1级和2级,其中1级是按照国际标准制定,2级是未达到国际标准的;
三是对蜂蜜标识提出新要求,比如标识不能有含糊不清、误导消费者的定义或标注。

与原来的推荐性标准相比,其最亮眼的区别是规范了蜂蜜的名称和等级。
新标准规定,蜂蜜产品今后只分为“一级品”和“二级品”,不存在所谓的“优级品”。
一级品蜂蜜水分必须控制在20%以下,在夏季不会发酵变质;
二级品蜂蜜的水分控制在24%以下。
蜂蜜品种可按蜜蜂采集蜜源的种类不同冠以不同名称。

按照新国标,一些所谓的“老人蜜”、“儿童蜜”等含糊不清、误导消费者的定义或标注,今后不允许再叫了

另据透露,此次修订的蜂蜜强制性新标准一旦审定后,将通报给WTO组织,不久将正式公布,待到蜂蜜强制性新国标公布后,国家质监总局将以此为执法依据,实行蜂蜜市场准入制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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